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核。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

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3、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般企业法

人由主办单位提交);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企业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全

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5、其他有关文件。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法律法规规定1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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