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工商局局长张荣国公开承诺
·市工商局局长于海龙公开承诺
·关于桦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树新风正气、做勤廉公仆、推总量翻番、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2008年桦甸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摘要)
自2008年9月1日起在我市辖区内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望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32—6223928 特此通告 桦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9月1日